各二级学院、部、处、办:
根据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-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﹝2018﹞83号)及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8-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《上海政法学院2018-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》已经编制完成(见附件),并经2019年10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。现将该报告通过我校校园网予以公开发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政法学院2018-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
上海政法学院
2019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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